在大多數情況下,員工尋找工作的時候會考慮保險等相關的福利待遇,所以許多企業有時會為一些員工購買一些商業保險,這可以看作是企業員工的一種福利。那么,財務人員對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的會計分錄應該做些什么呢?大多數新手財務人員不是很了解。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除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繳納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機關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借:生產成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等。
若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法定不可扣除項目,會計入賬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并入員工個人工資收入,此時需要納入員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為:借:其他應收款-代付商業保險費貸:銀行存款等。第二種是企業負擔這筆費用,這種情況下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納稅調整,會計分錄為:借:生產成本/制作費用/管理費用等;貸:銀行存款等
單位給職工購買商業保險可以報銷嗎?經研究.企業實際發生的不屬于上述五項預提基金或經費開支范圍內的其他職工福利類支出,可按實際發生數在當年度稅前扣除.但當年度稅前扣除的此類費用,不得超過企業全年職工稅前列支工資總額的14%.
綜上所述,該商業保險只要公司同意報銷,即可入賬:據反映,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計提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則企業所得稅稅前不得扣除;如你公司為外資企業,則只要在全年職工稅前列支工資總額的14%內,允許扣除、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公司為員工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不屬于社會保險,而屬于商業保險.應該在"應付福利費"或"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列支.并按照工資總額的14%之內的可以在稅前列支來控制,超過部分不可以列支.
以上就是對職工購買商業保險的相關內容,